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月支薪額34,916元) |
職稱 | 課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另得列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6-01~2020-06-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地登記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將簡式履歷表(請貼2吋相片)、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及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1. 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以遞補本課同職務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呂先生。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0年3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