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徵求 課員~2020-06-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6-03~2020-06-10
資格條件 1.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歡迎具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者報名),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4.熟稔就業服務相關法令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勞行政等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桃園就業服務站(330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92號)
聯絡E-Mail 1001763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09年6月10日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
(二)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四)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人事室張先生,03-333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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