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1-03-0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2-23~2021-03-0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農業技術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聯絡E-Mail f45253j@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 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請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 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曾銓敘農業技術之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四)聯絡人:人事室侯先生,電話:04-26270151轉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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