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21-03-12

徵才機關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至第5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3-04~2021-03-12
資格條件 (一)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管理員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五)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
工作項目 (一)協助學生事務處相關業務辦理。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聯絡E-Mail lincf@gapp.ylsh.i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0年3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身心障礙手冊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證明資料(無者免附)。
(二)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實施「面談」或「測驗(佔40%)及面談(佔60%)」,成績相同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如甄選結果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9324153分機400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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