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22~2021-02-24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18歲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文書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3. 須具備WORD、EXCEL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協辦庶務業務(小額採購、環境清潔管理)、檔案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警察局:新竹市中山路1號 |
聯絡E-Mail | 415488@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待遇:新臺幣25,700元(每月)。 2.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註明日間連絡電話,請列明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科臨時人員」,於110年2月24日前寄至30046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新竹市警察局秘書科沈先生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履歷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3.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雇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聯絡電話:(03)5242091 沈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