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正四階至警正三階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22~2021-02-26 |
資格條件 | (一)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以上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 (二)具有警察人員特考三等考試及格依法取得任官資格之現職消防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 |
聯絡E-Mail | newchrisqai@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 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左下角「我要應徵」進入職缺應徵畫面,視個人情況編修「我的履歷」內容 (地址、電話及簡要自述請務必更新),之後在「應徵職缺」中搜尋並勾選本局徵才訊息後,點選「確定應徵」,最後在「我的應徵」中上傳下列附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再進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近一次銓審部函。 3.訓練證明或證照(如採購相關證照…等)。 (四)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以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聯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407人事室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