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徵求 藥師~2021-02-19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1-15~2021-02-1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藥學(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要求補證)。
(二)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藥師執業執照須於效期內,於最近五年內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且從未申請執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一)藥品庫存及管制藥品管理相關業務。
(二)收容人健康檢查及預防保健業務。
(三) 衛生醫療行政相關業務。
(四) 藥品、菸害及藥癮認知等衛教宣導。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88500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1-1號)。
聯絡E-Mail ying1302@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於報名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藥師】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0年2月1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88500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1-1號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人事室收:
1.報名表(含身分證粘貼)。2.親筆書寫自傳(1000字內,請務必詳實填寫)。3.切結書。4.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公務人員請由人事單位產製),非現職公務人員請自行填寫。5.學歷證書影本。6.考試及格或檢覈合格證書影本。7.藥師證書及背面執業執照(登記)影本。8.衛福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影本(格式請參本監網站範例),惟於最近五年內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且從未申請執業登記者免附。9.兵役證明影本(男性檢附)。10.現職公務人員另檢附下列文件:最近一筆之銓敘審定函、105年至109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106年-110年)獎懲令等影本。
(相關表件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php.moj.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參加甄試名單及應試編號將於3月3日前於本監網站公告 (不另行通知),甄試相關規定如下:
1.甄試日期:預訂於110年3月15日至3月19日間擇期辦理。
2.甄試方式:採面試方式辦理(面試成績未滿70分者均不予錄取)。
(1)甄選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以利於甄試前核對身分。
(2)報到時間:上午09:30〜09:50,於本監行政大樓2樓禮堂報到。
(3)面試時間:上午10:00起在會議室舉行面試。於最後一位應試人完成面試前,尚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為棄權。
(4)本監因地處離島,請應試者務必盡早規劃交通事宜,不得以無法購得機票、船票等事由要求變更甄試時間。
(四)除正取名額外,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經權責機關核定,送本監收文之翌日起算。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監網站公告。
(五)甄選人員如係現職,經商調程序未獲現職服務機關同意商調,或商調函送達服務機關之次日起逾30日,仍未接獲函復同意者,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甄試日期或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監網站,請各應試人自行上網查閱且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08:30-12:00及13:30-17:30)洽06-9211151轉1302人事室。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6-9211151轉1901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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