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4-26

徵才機關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擇優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4-19~2021-04-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歷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汽車駕照。
四、文書處理能力佳,且有公文處理能力及製作簡報能力者佳。
五、具漁港管理經驗者佳。
六、歡迎社會新鮮人。
工作項目 1、漁港管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
聯絡E-Mail ae102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0年4月26日前(以郵戳日期為主)將下列資料寄達【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漁港管理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缺。】: (一)請填送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六)專長證照:英語能力(英檢合格證書)及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僱用期間:
(一)預計自4月29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 (預計111年3月下旬) 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二)本項職務係提報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缺之職務代理人,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僱用之約僱人員,如考試放榜錄取人員報到經本所主動通知,應即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24.7元),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
六、聯絡電話:03-9252257轉208連絡人:張立慈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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