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徵求 技士~2021-06-28

徵才機關 宜蘭縣宜蘭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6-22~2021-06-28
資格條件 一、 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
二、 善於溝通協調、工作積極主動。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五、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 對以下任一項有專長者:具地政資訊系統維護管理及操作使用經驗、MS-SQL/Oracle資料庫管理、系統管理、資訊安全管理作業及科技資訊技術應用地政業務等。
工作項目 網站維護、增修、檢視更新、資訊設備採購維修及管理、地政資訊等系統及資料庫管理與維護、伺服器、網路管理、資訊安全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市泰山路66號
聯絡E-Mail z0042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6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 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 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
五、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詢(03)9324140分機500黃先生;徵選相關事宜請洽詢(03)9324140分機603人事室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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