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徵求 書記~2020-10-12

徵才機關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0-10-07~2020-10-12
資格條件 (一) 經公務人員初等、普通考試及格及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
(三)具團隊合作精神、個性樂觀開朗、工作積極進取、品行端正、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依法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最近3年內考績,須1年考列甲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清潔隊公文收發、財產管理、規費稽徵催繳、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等事務相關工作。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清潔隊(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55-33號)049-2567907 )
聯絡E-Mail t23195@ttjhs.ntct.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09年10月1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上傳照片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逾期不予受理。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
1. 現職派令
2.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 其他:
(一) 本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從缺。
(二) 聯絡電話:049-2338161分機312人事課員 岳麗如。
(三) 應徵人員若提供不實,或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欺騙、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其責,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關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同意開放履歷徵才機關調閱 我要應徵(本功能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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