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4-26

徵才機關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22~2021-04-2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綜理烏日區、大肚區、霧峰區、大里區及龍井區公墓及納骨塔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烏日區及大雅區
聯絡E-Mail u9144022@ems.ndhu.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僱用期間:預計僱用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自實際報到日至110年10月底),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意者請於110年4月26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600字內)、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親送或郵寄至本處人事室報名(以郵戳為憑,地址404016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段50號,連絡電話04-22334145#506),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合於初審條件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3.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得備取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薪資標準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萬4,916元)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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