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徵求 專任助理~2021-05-0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4~2021-05-06
資格條件 1. 須具備醫事人員資格(包括: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藥師等);或具醫療衛生、公共衛生..等相關社區工作經驗。
2. 大學畢業以上學歷,醫事人員需具專業證照。
3. 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衛生所職務調整及宣導活動。
4. 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力。
工作項目 1. 依據長者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內容辦理,如整合規劃轄區相關長者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之健康促進及健康服務計畫,進行轄內相關服務計畫資源盤點及服務傳遞之問題。
2. 辦理高齡友善社區工作者及社區人員賦能課程等。
3. 建立高齡友善場域
4. 增加長者社會參與率、預防及延緩失能,實踐長者在地老化
5. 辦理其他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58號(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聯絡E-Mail ar660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6日止,郵寄”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58號 林課員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計畫專任助理,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215620轉308(林課員)。
備註:
1.進用期限: 自110年5月15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為止。(進用期限為依110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相關經費編列而訂定)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用期間有相同性質及同等級之職務出缺時,則依序予以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請使用一般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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