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4~2021-05-06 |
資格條件 | 1. 須具備醫事人員資格(包括: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藥師等);或具醫療衛生、公共衛生..等相關社區工作經驗。 2. 大學畢業以上學歷,醫事人員需具專業證照。 3. 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衛生所職務調整及宣導活動。 4. 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力。 |
工作項目 | 1. 依據長者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內容辦理,如整合規劃轄區相關長者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之健康促進及健康服務計畫,進行轄內相關服務計畫資源盤點及服務傳遞之問題。 2. 辦理高齡友善社區工作者及社區人員賦能課程等。 3. 建立高齡友善場域 4. 增加長者社會參與率、預防及延緩失能,實踐長者在地老化 5. 辦理其他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58號(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
聯絡E-Mail | ar660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6日止,郵寄”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58號 林課員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計畫專任助理,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215620轉308(林課員)。 備註: 1.進用期限: 自110年5月15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為止。(進用期限為依110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相關經費編列而訂定)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用期間有相同性質及同等級之職務出缺時,則依序予以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3日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請使用一般履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