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連江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請務必確認近期內可獲商調後才投件 )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22-01-05~2022-01-11 |
資格條件 | 一、 警察人員特考四等或相當考試及格。 二、 具警察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並具調任資格(不限現職為海巡/警察/消防)。 三、 最近五年內未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四、 最近五年內未曾因品操遭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五、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 六、 最近五年內除因公涉案外,未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 案件經提起公訴。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 辦理陞任情事。 |
工作項目 | 有關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消防局 (視需求派各分隊或單位) |
聯絡E-Mail | a0719.matsu@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文件: 一、填列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參加甄選遷調評分表(外補)至下列網址下載https://reurl.cc/KpkVgy,並依評分標準表填列(評分表內發展潛能、領導能力、便民服務及綜合考評欄免填)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必填並簽名) 。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警專(校)畢業(結訓)證書影本乙份。 五、警察特考四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乙份(若考取多次等級,均請提供)。 六、歷年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七、最近現職派令影本1份。 八、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九、近5年奬懲令。(採計至110年12月31日) 十、近5年訓練進修結業證書。(採計至110年12月31日) 十一、 語言能力證書。 十二、 以上請依序裝訂,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報名方式: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1年1月11日中午12:00前將上述證件影本,掛號郵寄通訊報名或委託或親自報名,111年1月11日中午12:00截止收件,應 徵 人 員 經 書 面 審查合 格 後,擇 優 錄 取,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寄達地點: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1號。聯絡電話:人事室 林小姐 (0836)23799轉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