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徵求 技士~2020-01-21

徵才機關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0-01-07~2020-01-21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人員。
2.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相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E-Mail 10012243@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照片脫帽正面照片一張)(二)現職派令(三)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四)最近3年(105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五)考試及格證書(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七)專業證照、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退伍令等學經歷證明(無則免附)(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乙份,依序排列以A4格式影印裝訂整齊後,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後,於本(109)年1月21日前(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郵寄至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新竹縣新埔鎮公所人事室收。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3-5881311#232
2.採取線上報名者,亦請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3.報名期間:109年01月07日至109年1月21日。
4.其他事項:資格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資格或不符本所用人需求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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