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0-04-06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0-03-30~2020-04-06
資格條件 1. 具有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身心健康,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且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2. 具汽車或機車駕駛資格及能力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公文遞送、環境整理、活動支援及長官交辦事項等工作。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60號、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09年4月6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 (含簡要自傳、經歷、聯絡電話,並附照片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駕照影本,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新竹縣政府消防局行政科洪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 每月薪資新台幣23,800元(依基本工資調整)。
4. 另本次徵才得擇優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聯絡人:洪芷楹,電話03-5513522分機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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