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0-03-30~2020-04-06 |
資格條件 | 1. 具有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身心健康,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且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2. 具汽車或機車駕駛資格及能力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公文遞送、環境整理、活動支援及長官交辦事項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60號、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09年4月6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 (含簡要自傳、經歷、聯絡電話,並附照片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駕照影本,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新竹縣政府消防局行政科洪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 每月薪資新台幣23,800元(依基本工資調整)。 4. 另本次徵才得擇優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聯絡人:洪芷楹,電話03-5513522分機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