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12-2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12-16~2020-12-21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情形 : 即並非機關長官及主管單位主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
(四)具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土木工程職系技佐)分發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僱用報酬:每月以四等250薪點標準支給(124.7*250=31,175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聯絡E-Mail a6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 陳小姐
電話 : 04-25388699-3401。
報名人員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 均以e-mail通知) ; 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其他: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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