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1-10-21~2021-10-29 |
資格條件 | 一、 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具採購人員訓練相關證照者優先。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號。 |
聯絡E-Mail | b9011@h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1. 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繕登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 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證書)等影本掃描檔完整上傳,請一律註記資料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2. 資格條件經本會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項:1. 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2. 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3.聯絡人:人事室王主任、電話:03-5519191#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