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5-16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1~2021-05-16
資格條件 1.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2.具工程或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3.熟悉電腦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須於平日輪流擔任總值日官。
工作項目 1.財產、非消耗品及廢品管理。
2.節能減碳相關業務。
3.執行中程計畫工程相關規劃工作。
4.公務車輛調派。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聯絡E-Mail vhtn0432@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1.請於110年5月16日前掛號郵寄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 。
2.檢附資料:報名表(內貼二吋半身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無者免附)、其他文件(例如英檢、專長證明、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二)符合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家待產人員請假 (含娩假)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一日(約至110年9月)止,如娩假當事人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代理人員經考核結果成績優良,得續僱至留職停薪終止日(暫定至111年1月)。
(四)僱用原因消失(含請假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報名地址:70147台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6-2690418#365;聯絡人: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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