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1~2021-05-16 |
資格條件 | 1.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2.具工程或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3.熟悉電腦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須於平日輪流擔任總值日官。 |
工作項目 | 1.財產、非消耗品及廢品管理。 2.節能減碳相關業務。 3.執行中程計畫工程相關規劃工作。 4.公務車輛調派。 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
聯絡E-Mail | vhtn0432@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請於110年5月16日前掛號郵寄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 。 2.檢附資料:報名表(內貼二吋半身照片)、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無者免附)、其他文件(例如英檢、專長證明、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二)符合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家待產人員請假 (含娩假)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一日(約至110年9月)止,如娩假當事人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代理人員經考核結果成績優良,得續僱至留職停薪終止日(暫定至111年1月)。 (四)僱用原因消失(含請假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報名地址:70147台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6-2690418#365;聯絡人: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