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02-24~2022-02-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約僱一(助理員職缺) 1. 公園管理業務。 2. 停車場管理業務。 3. 零售管理(公有市場管理、一般行政)。 4. 上級交辦事項。 二、約僱二(技佐職缺) 1. 路燈新設業務。 2. 路燈維修業務。 3. 路燈認養業務。 4. 公園燈管理業務。 5. 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公用事業管理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九十三號) |
聯絡E-Mail | 100069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聯絡方式:意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份。請於111年2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逕寄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九十三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一(助理員職缺) 或應徵約僱二(技佐職缺),聯絡電話:03-5576697;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2.本職缺已列入110年地方特考任用計畫,在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後無條件解僱。 3.薪資: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