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徵求 主任~2018-12-1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醫務管理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8-11-13~2018-12-1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大學以上科系所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薦任八職等醫務管理職系任用(含轉任) 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聯絡E-Mail 15012@mil.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07年12 月12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以限時掛號逕寄本院(苗栗市為公路747號)人事室陳全福科員收(聯絡電話:037-2619205分機621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缺之職系、職稱)。
二、報名繳交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書寫本人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貼相片、自傳末頁請簽章)(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年銓敘部審定函(6)病歷管理師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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