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8-07-18~2018-07-23 |
資格條件 | 1.具國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之社會行政職系類科任用資格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社會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
聯絡E-Mail | person@kln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勿提供簡式履歷表,各欄位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部份請簽名並加蓋私章),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其他相關證件(如專業證照、外語能力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等佐證資料,於107年7月18日起至107年7月23日止e-mail至person@klnn.gov.tw,請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課員職務」,並來電確認〈02-24579121分機203/顏小姐〉,或將前列相關資料寄達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人事單位收,逾期不予受理。 2.本所將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經甄審通過後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