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技術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9-09-06~2019-09-11 |
資格條件 | (ㄧ)具有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三)積極負責、反應靈活、口齒清晰、態度親切,具備高度服務熱忱與自我情緒管理能力者。 (四)具水電相關證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ㄧ) 工作項目:1.電器及消防設備保養維護。2.辦公廳舍物品簡易修繕維護。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僱用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 待遇:按月計薪,新台幣27,563元(實際酬金依法定標準支給)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總局)或竹東鎮杞林路71號(竹東分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11日止,檢附應繳文件,以親送或郵寄至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人事室巫小姐收(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電話03-5518141分機 831),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 (臨時技術人員),並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 應繳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傳、經歷、日間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項目欄均須填寫完整,並附照片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語言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以長尾夾固定(勿裝訂)。 (三)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