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技士~2017-07-06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6-23~2017-07-06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
2.學(經)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3.具建築師建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關職務二年以上,具轉任公務員資格
者。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
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本院空間發展規劃。
2. 舊有醫療建築設施更新計畫。
3. 空間、景觀美化規劃。
4. 醫療設施動線改善。
5.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醫務企管部醫務企劃組)
聯絡E-Mail clchen17@vghtp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06年6月23日起至106年7月6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
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醫務企劃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建築工程職系)」字樣,審核資格合格者通知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2.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浮貼於報名表)、身心障礙手冊影本。(4)大學
以上畢業證書影本。(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3.考試日期、地點、方式及注意事項:
(1)考試日期:另行通知。(2)考試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3)考試方式:專業知識(含電腦操作)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七十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六
十分者,不予錄取。(4)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4.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5.聯絡人及電話:醫務企劃組陳小姐(02)28712121轉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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