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徵求 技佐~2017-06-30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農業化學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6-15~2017-06-3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農業化學、土壤環境科學、農藝學等科系研究所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公務人員高考第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具農業化學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需具有農藥化學、土壤學、植物(作物)生理學、分析化學及有機化學、統計學等專業知識。
四、研修過有機化學及分析化學等相關學分,具農藥學及檢驗分析等相關知識及經驗者優先考慮。
五、具備誠實態度和服務熱誠,需配合業務參予本所公共事務之執行。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作物中農藥殘留檢驗分析工作。
二、辦理農田土壤及灌溉水中農藥殘留及重金屬檢驗分析工作。
三、辦理農民安全用藥輔導、農作物污染事件鑑定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www.tactri.gov.tw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大學(含)以上成績單、證照、外語檢定證明(含口說檢定)、訓練、進修、相關發表著作(含碩博士論文)及工作證明資料影本、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各類專業證照(無則免)。於民國106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編號A600160技佐」。
二、履歷表內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三、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請填寫附檔基本資料表(表格藍字欄為必填,其餘可省略),以電子郵件傳送chi@tactri.gov.tw。
四、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許主任 (或莊小姐、曾小姐) 04-23302101轉171或170。
五、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再另行通知、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
一、附檔:1.公務人履歷表 2. 基本資料表。(請至www.tactri.gov.tw就業資訊項下下載表格)
二、本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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