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18~2019-02-27 |
資格條件 | 一、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老人綜合業務(老人生活補助、老人醫療補助、重病看護補助、租賃補助、敬老三節慰問金、獨居老人、老人自付健保費補助、重陽敬老禮金發放、老花眼鏡補助及老人假牙補助、長青敬老楷模、協辦市府鑽石婚金婚紅寶石婚活動等) 。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相片、資料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請簽名並加蓋私章)、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依序裝訂成冊,於108年2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掛號寄基隆市信二路179號、基隆市信義區公所人事室吳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機關、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資格符合者,本所得擇優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書面資料者,請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本職缺視需要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