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02~2019-04-11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現職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者。 3.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專科獸醫相關科系畢業之學歷。 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獸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
工作項目 | 1.家禽疾病防治、病原監控及場區生物安全維護。 2.鵝隻生理及免疫力提升等試驗研究。 3.畜牧產業輔導。 4.廢棄物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8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於民國108年4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地址:52149彰化縣北斗鎮拓農路80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彰化種畜繁殖場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8884106分機18。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請於自傳中敘明從事家禽剖檢相關經歷供參)、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本場擇優面試。 3.應徵者如有須退還應徵書面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4.本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