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18~2019-10-25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3.符合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5.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6.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7.其他:熟悉Word、Excel操作、具溝通協調能力、對辦理活動具有興趣者,有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國稅稽徵業務(租稅考核、租稅宣導業務)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服務科(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於108年10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服務科張股長收,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71。(地址:桃園市三元街156號1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稅務員」字樣) 。 2.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