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16~2019-10-21 |
資格條件 | 1.符合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軟體)之操作。 |
工作項目 | ﹙1﹚財稅行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店分處(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 108年10月21日前逕寄2200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5樓人事室葉小姐收(電話:02-89528429,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店分處稅務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請使用「一般」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親自簽名,另請顯示「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等資料《無須列印訓練進修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應徵職務身分查驗使用)。 5、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無銓敘部審定函者免附)。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列甲等比例不得低於1/2)。 7、最近5年獎懲令(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8、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另請儘量雙面列印,俾節約用紙。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處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