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徵求 稅務員~2019-10-2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0-16~2019-10-21
資格條件 1.符合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軟體)之操作。
工作項目 ﹙1﹚財稅行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店分處(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 108年10月21日前逕寄2200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5樓人事室葉小姐收(電話:02-89528429,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店分處稅務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請使用「一般」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親自簽名,另請顯示「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等資料《無須列印訓練進修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應徵職務身分查驗使用)。
5、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無銓敘部審定函者免附)。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列甲等比例不得低於1/2)。
7、最近5年獎懲令(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8、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另請儘量雙面列印,俾節約用紙。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處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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