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17-11-27

徵才機關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預估缺1名(得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三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1-20~2017-11-27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
4.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暨案件審查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410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檢具之證件: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6)最近3年訓練進修結業證書影本。 (7)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8)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報名方式:106年12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將相關證件資料逕(寄)送24101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樓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人事室尤先生(聯絡電話02-2983-6495)收,信封請加註應徵「地政職系課員」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3.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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