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工務員~2019-01-07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務員
職系 交通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2-21~2019-01-07
資格條件 一、 具有普考、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之交通技術類科公務人員。
二、 大專院校以上交通、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具電腦文書及報表處理能力經驗者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市區生活圈、提升道路品質等相關計畫審議、業務督辦及控管作業。
二、 市區道路交通流量調查、道路工程設計標準、規範、手冊訂定及技術研發。
三、 道路交通行政、工程、管理等業務。
四、 其他工程及技術服務勞務採購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內政部營建署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E-Mail coverletter@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8年1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務:道路工程組交通技術職系工務員),聯絡電話:(02)8771-2422 陳小姐或業務單位: (02)8771-2811鄭小姐。
二、 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
三、 本職缺應徵人員可將履歷表及前揭證明文件pdf檔逕email至(coverletter@cpami.gov.tw)信箱,另啟用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08年1月7日前至(https//:ecpa.dgpa.gov.tw)人事服務網以自然人憑證登入『DK.簡歷工作內容登錄及授權』,設定開放授權本署調閱個人簡歷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四、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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