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徵求 約僱隊員~2018-05-15

徵才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隊員
職系
名額 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8-05-02~2018-05-15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二、具小客車、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三、具大貨車證照、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者優先考量。
四、錄取後半年內須取得大貨車駕照,未取得者將優先考量不予續僱。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六、具原住民身分者 ,優先予以考量。
工作項目 從事消防預防、救災、緊急救護等消防工作。
工作地址 本局消防隊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si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消防隊約僱隊員)」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ivy4477@sipa.gov.tw,並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及相關證明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照、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信封請註明「應徵消防隊約僱隊員」,於107年5月15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3-5773311轉130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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