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徵求 科員~2017-03-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3-17~2017-03-2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英文程度或新制日文檢定JLPT-N3級(含)以上日文程度。
(四)具國際事務或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對外城市聯絡業務及國際交流相關事項。
(二)外賓參訪接待。
(三)辦理出國訪問及出席國際會議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3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系及職缺。(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聯絡電話。(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五)銓敘部審定函。(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七)英語或日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二其他:(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二)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一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1073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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