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效期:自錄取公告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25~2017-08-02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但雙重國籍者不得報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之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迴避任用、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限制及其他相關法規或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三、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四、曾辦理採購業務或具備採購證照尤佳。 五、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另熟悉資料統計、影像處理編輯等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採購招標業務。 二、辦公室管理業務:包含公務車輛管理、庫房及地下室管理、文具等消耗物品管理及辦理保全、消防安全等相關事項。 三、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項目得視組員工作經歷背景進行調整)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新版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 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 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5.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6.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7.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各項經歷及銓審資料詳列,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以上書面資料請以A4格式1份於106年8月2日前寄至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收發室〈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註:親送者,以當(106年8月2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中心收發室為準;郵寄者,一律採掛號方式,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組員」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另行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證件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本次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於8月3日公告,擬定口試時間:106年8月9日(星期三)10時至11依序進行。甄選日期及時間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為準,考試遲到15分鐘者,視同棄權。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本案聯絡電話:02-23033092分機6724黃小姐或6761王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