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至5職等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19-11-25~2019-12-10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
| 工作項目 | (一)人員管制:負責管理住宿生生活起居。 (二)財產管理:負責學生宿舍財產管理﹝新增、報廢﹞。 (三)環境督導:垃圾清理督導、各寢室環境檢查。 (四)急難協助:夜間緊急送醫任務。 (五)車輛管制:宿舍自行車、電動車停放管理﹝含車牌登記發放造冊列管﹞。 (六)防災演練:每學期辦理防災演練﹝夜間演練﹞。 (七)突發事故處理:學生違規及衝突事件﹝無法處理通報當日值勤教官協助﹞。 (八)工作日誌:每週一至週五完成宿舍工作日誌呈核。 (九)家屬聯繫:接聽住宿學生家長電話及違規學生通知家長事宜。 (十)臨時交付任務。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8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簽名並貼妥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掛號郵寄(封面請註明「應徵管理員職務」)本校人事室(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經資格審查後,擇優面談或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324153轉203,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