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19-12-10

徵才機關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至5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9-11-25~2019-12-10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工作項目 (一)人員管制:負責管理住宿生生活起居。
(二)財產管理:負責學生宿舍財產管理﹝新增、報廢﹞。
(三)環境督導:垃圾清理督導、各寢室環境檢查。
(四)急難協助:夜間緊急送醫任務。
(五)車輛管制:宿舍自行車、電動車停放管理﹝含車牌登記發放造冊列管﹞。
(六)防災演練:每學期辦理防災演練﹝夜間演練﹞。
(七)突發事故處理:學生違規及衝突事件﹝無法處理通報當日值勤教官協助﹞。
(八)工作日誌:每週一至週五完成宿舍工作日誌呈核。
(九)家屬聯繫:接聽住宿學生家長電話及違規學生通知家長事宜。
(十)臨時交付任務。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8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簽名並貼妥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掛號郵寄(封面請註明「應徵管理員職務」)本校人事室(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經資格審查後,擇優面談或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324153轉203,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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