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06~2019-12-1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最近三年考績二年考列甲等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區里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6樓 |
聯絡E-Mail | wi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2月10日前以線上方式報名: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自傳並簽名、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完整上傳。 (二)請於本局網站(https://www.civil.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項下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之電子檔,填妥後一併於12月10日前傳送至 wing@taichung.gov.tw。 二、先審查所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再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可依序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聯絡人及電話:蔡小姐,04-22289111#29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