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技士~2019-12-1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1-29~2019-12-12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國內外食品、食品營養、農業、公共衛生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3.具衛生行政、食品標示及營養標示等相關業務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4.瞭解食品衛生及營養相關法規者、熟悉食品及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5.具有溝通協調能力。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業務(含食品安全評估、輸入食品管理、食品查驗登記管理、食品標示及營養標示管理、食品製造業管理、餐飲安全衛生管理、食品雲與綜合性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昆陽大樓(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聯絡E-Mail hsin3625@f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08年12月12日前,自行擇一方式報名:
(一)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其他相關資料。
(二) 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
1.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徵才,頁面「標題」請選擇「本署食品組衛生檢驗職系技士徵才」,線上報名登錄履歷資料。
2.並請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食品組衛生檢驗職系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五、洽詢電話:(02)2787-7924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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