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徵求 專門委員~2019-08-01

徵才機關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25~2019-08-0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2、國內外大學法律、外文、交通運輸、公共行政、國家發展或相關科系畢業。3、曾辦理國際合作業務,具參與跨國交通運輸業務之談判或及簽署合作協議尤佳。4、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任或曾任科長職務2年以上。5、具國際合作業務專業、公文撰寫相關知能及流利英語聽說讀寫能力(應檢附語言證明)。6、熟悉各項電腦軟體操作,如WORD、POWER POINT、EXCEL等。7、應徵者應附中文自傳一篇(500字以上)。8、公告資訊:本職缺為改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後之預開職缺,因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尚未經考試院核備,爰職務列等為暫列。
工作項目 1、辦理國際合作業務。2、辦理首長辦公室行政等業務。3、辦理秘書室等輔助單位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等資料影本,於108年8月1日前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8912-7388轉168,另信封請註明「應徵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專門委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燬)。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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