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徵求 交通助理員~2018-03-1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交通助理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3-12~2018-03-19
資格條件 1、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基本操作系統、基本視能、溝通及手眼協調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並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3、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人員者優先錄取。(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具汽、機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加班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
工作項目 1、協助執行違規停車稽查。
2、協助疏導道路交通。
3、協助維持停車秩序。
4、協助提供交通服務。
5、協助排除道路障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臺中市 西屯區大隆路192號),並由本大隊指派服務地點。
聯絡E-Mail tsai0119@tc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須檢具文件: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3月19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汽(機)車駕照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本大隊行政組(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辦理報名,報名文件請用A4規格影本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交通助理人員徵才。
(1)聯絡人:林小姐。
(2)連絡電話:04-23281707。
(3)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大隊將舉行面試及中文打字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5)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6)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大隊網站「訊息中心」之「人事公告」。
(7)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8)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2萬7,434元,須自行負擔勞、健保等自付部分費用。
(9)本職缺依據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規定,須接受專業訓練及職前訓練,並經測驗合格始予僱用。
(10)因工作需求,須具備汽、機車駕照,並備有機車等交通工具。
(11)須配合加班、輪值(含夜間及假日輪值)及輪調。
(1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擇優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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