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2-07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6-02-04~2026-02-07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畢業曾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擔任約用人員滿2年。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兼職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每月薪資:新臺幣約39,564元(五等280薪點)。
6.其他:(1)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2)具原住民身分者佳。
7.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8.依錄取人數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備取人員將視當時核定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僱用。
工作項目 1.綜合所得稅稽徵相關業務。
2.全功能櫃檯業務。
3.機關來函查調所得及財產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
聯絡E-Mail NH20632@ntbn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工作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意者請檢具:
 1、個人履歷表(含照片、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有利甄選之相關證明文件。
 5、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於115年2月9日上午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97050花蓮市明禮路131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3-8311860分機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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