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2-11

徵才機關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6-02-05~2026-02-11
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農觀課農路及水保設施改善修復工程、美化綠化工程、河川管理、水利灌溉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
聯絡E-Mail a7800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語文能力、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5年2月1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瑪家鄉公所人事室呂先生收(址址:903201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聯絡電話:08-7992009分機40聯絡人:白小姐及分機13聯絡人:呂先生),信封上加註應徵瑪家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如有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預定至116.02.03或有育嬰留職停薪職原因消滅提前回職復薪日前一日止。
【徵才報名表請於網站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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