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行政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5~2026-02-13 |
| 資格條件 | (一)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能力。 (三) 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新聞輿情收集與整理。 (二) 市政記者服務。 (三) 環境整理。 (四) 一般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因業務需要時,應能配合業務輪調或異動。 (六) 待遇:每月薪資31,449元,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支給報酬。 (七) 進用期限: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3個月。(試用期間) (八) 能配合加班或機動調整上班時間。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2月13日前檢附履歷表(簡式)(內容需含個人聯絡電話、緊急聯絡人電話、最高學歷、工作經歷、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掛號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新聞聯繫科行政助理」字樣。 (二)其他: (1) 本職缺自錄取報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為試用期間。 (2)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倘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仍需返還報名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俾利郵寄;另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而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 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自任職日起3個月內離職,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 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保有最終解釋權利。 (6)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7)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13日止。 (8) 郵寄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8樓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秘書室。 (9)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5410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