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2-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30薪點(月薪31,993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2-08~2025-12-12
資格條件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區里基層建設經費。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聯絡E-Mail 1002773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12月8日至114年12月12日止,於114年12月12日前以掛號郵寄寄達或親送方式送達,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擬進用人員簡歷表(請於桃園市政府網站徵才資訊本職缺之 附件處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民政課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者,本公所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三等23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1,993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勞退)。
(六)寄送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人事室)電話:03-3520000轉314。
(七)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八)面試結果以網路公告,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
(九)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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