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徵求 約用人員~2026-03-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1-30~2026-03-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具手排駕照尤佳且能上路駕駛車輛。
3.體力良好、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4.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5.具有操作平板電腦等之技能。
6.能配合本處輪班者。
工作項目 1.話務工作(錄、派案)與報表資料彙整等
2.動物管制車駕駛( 1 .3 ~3 .5 噸手排貨車)或行政車輛駕駛等。
3.執行計畫及業務追蹤考核。
4.動物相關陳情案件處理及相關政策宣導等。
5.協助消毒防疫工作及動物大體處理。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之1號 通知上班日起,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 工作時間如下列,且應依業務需求配合調整: 1.早班:8:00~17:00。 2.視況配合其它時段執勤。
聯絡E-Mail 1001575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手排照駕)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北區3等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2.本職缺薪資每月31,993元。
3.連絡電話:(03)3250126 分機506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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