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6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30~2026-02-06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館舍營運、活動規劃執行與推廣、展覽策畫或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對行銷活動具規劃及執行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規劃及執行常設展換展。 二、辦理城市工藝推廣案相關計畫。 三、本館空氣品質管理與相關設施管理。 四、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00臺北巿中正區南海路100號 |
| 聯絡E-Mail | jf1123@ntcr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5年2月9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需填寫自傳,不得空白,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jf1123@ntcri.gov.tw信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服務證明。(如具相關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4)語文能力檢定證書。(無者免附) 2.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侯補人員1-2名,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聯絡人:人事室邱小姐,聯絡電話:049-2334141分機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