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交通事業人員 |
官職等 | 業務佐至業務員 |
職稱 | 事務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備取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06 |
資格條件 | (一)鐵路特考業務類佐級至員級資位、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無特考遷調年限限制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進用之情事。 (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POWER POINT)及網路等電腦操作。 (五)熟諳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具政府採購證照尤佳。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及團隊精神。 (七)應徵前請向所屬單位主管報告(口頭)知悉,以示尊重。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總務各項相關業務。 (二)主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B1(板橋火車站) |
聯絡E-Mail | 7556304@rail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 1.鐵路特考或普考或其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完整版含履歷,末頁請簽名)。 3.現職派令(非現職人員請檢附離職派令或退休、資遣核定函及任職最後派令)。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最近3年考成(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二)請於112年2月6日前將資料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B1臺北電務段人事股謝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請註明個人手機號碼及住家電話以方便聯絡。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另通知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若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3815226轉3233謝小姐。 (四)報名應徵人員如係非現職人員,須俟本局報經行政院人事總處同意後,始得錄取進用,如未獲同意不予遴用,當事人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