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17~2022-06-27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役),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三)未具以下情形者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並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 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 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總務處推動場地外借,活化不動產空間使用。 1、協助運動場館(溫水游泳池)委外營運管理等行政工作。 2、協助非教學期間運動場地、中興堂、會議室、教室等場地外借之申請及管理等行政作業。 3、推廣及活化學校非教學期間不動產租賃收入。 4、支援總務處場地外借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
聯絡E-Mail | jj80011@hot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詳見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