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5-18

徵才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2-05-09~2022-05-18
資格條件 一、報酬:以五等280薪點計酬,每月薪資約36,316元。(須另扣勞退、勞健保費)
二、僱用期間:
(一)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二)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持有證明文件。
(二)電腦中文打字能力每分鐘30字以上。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者。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18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官職務代理」等字樣,逕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510202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擇優通知甄選,備取候用期限3個月,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報名時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報名表1份
2.簡歷自傳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專長證明或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切結書1份
五、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工作項目 一、文書及行政相關事項之處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
聯絡E-Mail chc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4)8371914、(04)8357274#616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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