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聘⽤七等⼀階328薪點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6~2023-03-13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 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 驗二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 本署職員及所屬機關首長平時考核作業及考績案。 2. 本署獎懲案暨所屬機關獎懲案。 3. 性騷擾申訴、因公涉訟補助、模範公務人員、本署優秀人員、傑出貢獻獎及其他表揚業務。 4. 其他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經濟部水利署臺中辦公室) |
聯絡E-Mail | a100120@wr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報名者,請先至經濟部水利署網站(http://www.wra.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徵才」點選該職缺完成網路報名(請務必確認報名成功),並請至報名成功之電子郵件通知內,自行列印甄選報名表(附照片),檢附身分證、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以紙本方式(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於112年3月13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水利署人事室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三)備取:本案得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月酬標準:新臺幣42,541元。 (五)聘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月30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六)面試時間及正取、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七)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01558;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