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七等三階起聘 |
職稱 | 聘用社工督導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3~2023-03-15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3.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四)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工作項目 | 1. 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2. 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3. 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4. 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5. 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6.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7.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聯絡E-Mail | yskeita1203@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以親送或通訊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2年3月3日起至3月15日。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內容服務經驗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聯絡窗口: 1、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傅小姐。 2、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8807。 3、 報名郵寄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社工督導員」。 三、錄取通知:本中心網站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四、【提醒】:本次進用需待本中心112年度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奉核定後,始得通知報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