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徵求 科員~2022-03-28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3-25~2022-03-28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海巡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考試以上及格。
(三)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四)曾於海巡機關服務滿3年以上。
(五)最近3年年終(或另予)考績2年列甲等、1年乙等以上。
(六)具有影音媒體製作及設計專長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中心教育訓練或測考等相關工作。
(二)辦理本中心影音媒體製作及設計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2號)。
聯絡E-Mail 999098@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得以線上電子履歷或紙本二者則一,內容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紀錄、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最後一份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108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或足資證明之文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如選擇紙本寄送者,請以掛號郵寄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人事室(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許小姐收(02-23773065分機271703),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科員職務」,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3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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