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5~2022-03-28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海巡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考試以上及格。 (三)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四)曾於海巡機關服務滿3年以上。 (五)最近3年年終(或另予)考績2年列甲等、1年乙等以上。 (六)具有影音媒體製作及設計專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中心教育訓練或測考等相關工作。 (二)辦理本中心影音媒體製作及設計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2號)。 |
聯絡E-Mail | 999098@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得以線上電子履歷或紙本二者則一,內容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紀錄、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最後一份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108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或足資證明之文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如選擇紙本寄送者,請以掛號郵寄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人事室(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許小姐收(02-23773065分機271703),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科員職務」,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3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